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票上写作废的字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财务,平时经常处理发票。最近作废了几张发票,不确定是否要在票上写作废的字。不写怕不符合规定,写了又担心有其他问题。想问下从法律角度,到底需不需要在作废发票上写作废字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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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发票管理相关规定中,对于作废发票是否要在票上写作废的字并没有绝对强制统一的要求,但通常建议这样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发票作废的基本概念。发票作废是指在开具发票后,由于开票有误、交易取消等原因,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注销,使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有误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这里虽然强调了注明“作废”字样,但并没有明确说明必须要写在发票上。 从实际操作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在发票上写作废字样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这可以直观地表明该发票已经作废,避免误操作或重复使用。比如在财务人员整理发票时,如果没有明显的作废标识,可能会不小心将作废发票入账,导致财务数据错误。另一方面,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清晰的作废标识可以方便税务人员快速识别和核对,提高检查效率。 同时,企业内部也应该建立规范的发票作废管理制度。除了在发票上写作废字样外,还应将作废发票妥善保管,与正常发票分开存放,并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一般来说,发票的保存期限为五年,在保存期间要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在作废发票上写作废的字,但为了规范管理和避免潜在风险,建议在作废的发票上清晰地写作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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