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打印出来还需要盖章吗?
我收到了电子发票,把它打印出来了。但我不确定打印后的电子发票是否还需要盖章,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盖章会不会影响发票的有效性,我应该怎么做才符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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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打印出来是否需要盖章,需要根据电子发票的类型来判断。 电子发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另一种是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电子发票。 对于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也就是说,这类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后无需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而对于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电子发票,在打印出来后是需要盖章的。因为盖章是确认发票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重要依据,没有盖章可能会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和报销等。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盖章,该发票在财务审核等环节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规定。 所以,在拿到电子发票并打印后,你要先确认电子发票的类型,明确是否已经有合规的电子签名或原本就需要盖章,以此来确定打印后是否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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