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是否享有消费者权益?
我是一名职业打假人,经常会购买一些可能存在问题的商品来维权索赔。但最近有人说我这种职业打假人不算消费者,不能享有消费者权益。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职业打假人到底能不能享有消费者权益呢?
展开


要判断职业打假人是否享有消费者权益,首先得明确“消费者”这个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也就是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是用于个人的生活消费。 对于职业打假人而言,如果其购买商品的行为纯粹是为了发现问题后进行索赔,并非基于生活消费的需求,那么在法律认定上,可能就不会被认定为该法所保护的“消费者”。因为法律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初衷,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普通消费者,他们在市场交易中容易受到商家的欺诈或不公平对待。 不过,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的认定并不是绝对的。有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像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频率,以及打假人的既往行为等。要是职业打假人所购买的商品确实也存在一定的生活消费可能性,即便有索赔的意图,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消费者,从而享有相应的权益。 所以说,职业打假人能否享有消费者权益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其购买行为是否符合“为生活消费需要”这一标准,并且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的认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