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我家分了套安置房,不知道后续办理手续啥的,需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不太懂这方面的政策,也不知道从哪了解。想问问专业人士,安置房到底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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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需要支付的费用。 在我国,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不同,决定了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当该安置房要上市交易时,一般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然而,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本身就是出让土地,那就意味着在土地取得环节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下,后续再次交易通常就不需要重复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所以,判断安置房是否要交土地出让金,关键在于明确其土地性质。你可以通过查看相关的产权证书或者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咨询,来确定你家安置房的土地性质,进而明确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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