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是否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中小股东是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个法律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情形。 股份回购请求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公司发生一些特定的重大变化,而中小股东对这些变化持有反对意见时,中小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回购自己持有的股份,从而退出公司。这是法律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赋予他们的一项重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于第一种情形,如果公司一直盈利却连续五年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这显然损害了中小股东获取投资收益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投反对票的中小股东就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第二种情形中,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都是对公司的重大改变,可能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中小股东不同意这些决议,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第三种情形,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本应解散,但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此时,那些反对公司继续存续的中小股东也能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不过,中小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也有一定的程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程序规定,既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权利,也避免了权利的滥用,维护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总之,中小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法律赋予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当遇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中小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这一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