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我父母离婚后,母亲再婚了,现在继父身体不太好,我担心以后会有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作为再婚家庭的继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继父的遗产呢?很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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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再婚继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是享有继承权的。 首先,要明白法定继承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扶养关系的形成,通俗来讲,比如再婚时继子女还未成年,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像供孩子上学、照顾生活起居等;或者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照顾生病的继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等,都可以认定形成了扶养关系。 不过,如果继子女在父母再婚时已经成年,并且没有与继父母建立起扶养关系,那么在继父母的遗产继承中,继子女通常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那么继承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即便继子女在法定继承中有继承权,但遗嘱中没有将遗产分配给继子女,继子女也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扶养关系:这里的扶养关系强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在生活、经济等方面存在相互扶持、照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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