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赔偿员工工资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不善准备申请破产。但现在还拖欠着员工几个月工资,不知道申请破产后是不是就不用赔偿员工工资了,想问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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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申请破产的情况下,仍然需要赔偿员工工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分配,以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员工工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之一,属于企业应当优先清偿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意味着,员工工资是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在破产财产清偿时,会先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就会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等相关费用。所以,企业申请破产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支付员工工资的责任。即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员工也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企业支付工资。企业也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在破产财产范围内对员工工资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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