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文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所需的文件: 首先是身份相关文件。夫妻双方的本人身份证,这是证明您身份的重要证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用于确认您的身份信息。居民户口簿也必不可少,它能反映您的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等情况。如果是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则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其次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律凭证,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结婚证来核实你们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有效。 再者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明确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最后是照片。通常需要提交双方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不同地区对于照片的规格和数量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准备好上述文件后,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