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缴纳税是否需要在当地缴纳?
我有一家分公司,在外地经营。现在不清楚分公司缴纳税是要在当地缴纳,还是统一由总公司缴纳。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纳税到底该遵循怎样的规则,是必须在当地缴纳,还是有其他情况呢?
展开


分公司缴纳税是否在当地缴纳,需要根据具体的税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对于增值税,通常分公司应在当地缴纳。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但经过批准也可以汇总到总公司缴纳。 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 最后,对于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通常也是在分公司房产和土地所在地缴纳。因为这些税种是基于财产所在地征收的。所以,分公司纳税的地点要根据不同税种和企业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