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存在未遂犯吗?
我给一个官员送钱,想让他帮我办事,钱还没交到他手上就被发现了。我想知道我这算行贿未遂吗?行贿到底有没有未遂犯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行贿是否存在未遂犯,这是一个在司法实践和法律理论中都备受关注的问题。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行贿罪和犯罪未遂的概念。 行贿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达到不正当的目的,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钱或者财物等行为。 而犯罪未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了,但因为一些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况,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行贿是存在未遂犯的。当行贿人开始实施行贿行为,比如已经准备好财物要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并且已经着手去送,像已经和对方约定好见面送钱的时间地点,或者已经将财物带到了约定地点等,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司法机关及时发现、行贿对象拒绝接受等,导致行贿的目的没有达成,这就构成了行贿未遂。 认定行贿未遂,关键在于判断行贿行为是否已经着手以及是否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对于行贿未遂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行贿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对行贿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了规制,又考虑到了犯罪行为的不同完成程度,给予了恰当的处罚。所以,行贿是存在未遂犯的,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