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更改土地证名字需要花钱吗?
我和老公离婚了,现在想把土地证上他的名字改成我的。不知道在办理这个更改名字的手续时,需不需要花钱呢?要是花钱的话,具体都有哪些费用,收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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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后更改土地证名字是否需要花钱,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夫妻离婚后更改土地证名字,属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范畴。 通常情况下,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是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的。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登记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这里所说的住宅类是指用于居住的房屋相关土地,非住宅类则包括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对应的土地。 第二,可能会有证书工本费。如果需要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减免费用。比如,如果是因为离婚析产导致的土地证更名,也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原本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一方名下的土地变更到另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区可能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甚至减免登记费用。这是因为离婚析产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进行的财产分割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具体的收费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因为各地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所以,在办理夫妻离婚更改土地证名字的手续时,建议你先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当地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这样你就能清楚知道是否需要花钱以及具体的费用金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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