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改姓名是否必须要他亲爸爸同意?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现在我想给小孩改个名字,可有人说必须要他亲爸爸同意才行。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所以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后给小孩改姓名是不是一定得他亲爸爸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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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小孩改姓名通常是需要其亲生父亲同意的。 这里涉及到姓名权的相关法律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到限制的,自己没办法独立行使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想要给孩子改姓,必须要和另一方协商一致,取得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更改孩子姓名,对方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这是为了保障父母双方对子女姓名设定的平等权利,也是为了避免一方随意改变孩子姓名可能带来的纠纷和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小孩改姓名是需要其亲爸爸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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