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否存在个人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说法?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个人能不能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啊?我听说有的地方好像可以一直用土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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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存在个人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说法。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是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仅能获得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这明确表明了各类土地使用权是有最高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同样说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使用也是有期限的,并非永久。所以,从法律层面看,我国个人无法获得永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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