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审判机关是否为了方便民众就近诉讼设立巡回法庭?
我遇到个法律纠纷,本以为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去打官司,后来听说最高审判机关为方便大家就近诉讼设立了巡回法庭。我想了解下是不是真有这回事,要是有的话,我这案子能不能在巡回法庭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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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审判机关为了方便民众就近诉讼,确实设立了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窗口”。 设立巡回法庭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从方便民众诉讼的角度来看,以往当事人如果有案件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往往要长途奔波到北京,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很高。而巡回法庭的设立,让当事人可以在相对较近的地方参加诉讼,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例如,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当事人,不用再跨越千山万水去寻求司法救济。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等。 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这意味着在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和在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案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巡回法庭的设立也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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