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民政局有提供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不太清楚办理手续的具体情况。想知道去民政局办离婚的话,民政局有没有现成的离婚协议书呢?要是有,是直接能用,还是还得自己填内容?主要就是想弄明白这方面情况,好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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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是有离婚协议书的。简单来说,民政局会提供打好的格式文书,不过内容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填写。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指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表明,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不可少的文件,而且要对关键问题有明确约定。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去民政局之前也可以自行准备好离婚协议书。这是因为在民政局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而言效力最高,如果将来发生争议,该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材料。要是使用民政局提供的格式文书,夫妻双方需按照模板在相应的留白处填写并签字按手印。书写完成后,工作人员会核实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会加盖民政局印章,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档一份。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办理结婚、离婚等婚姻相关登记手续的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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