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同居好几年了,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但是我们没领结婚证。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同居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啊?我有点担心我们的关系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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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同居并不一定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法律规定上,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明确的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所以,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那么这种同居可以构成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会被认可为婚姻关系,双方享有和承担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即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的保障和婚姻关系有所不同,例如在财产分割和继承等方面,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有法定的权利,而同居关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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