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是否不需要预售证?
在了解商品房现售是否需要预售证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的概念。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现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存在明显区别,对于预售证的要求也不一样。预售证是针对商品房预售的一个重要证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就是说,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要取得预售证。
而对于商品房现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 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这里面并没有要求现售的商品房需要取得预售证。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商品房现售是不需要预售证的。
不过,虽然现售不需要预售证,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满足上述现售的条件。购房者在购买现售商品房时,也应该仔细查看相关的证件和资料,以确保所购房屋的合法性和质量。比如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确认房屋是否通过了竣工验收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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