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多年单位是否仍需为职工缴纳医保?
我因为个人原因已经离岗好几年了,但最近听说单位还在帮我交职工医保。我想确认一下,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单位是否有义务继续为我缴纳医保?我是否需要主动与单位沟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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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单位是否为离岗职工继续缴纳医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里的"职工"指的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你已经正式办理了离职手续,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继续为你缴纳医保。 但是,如果你属于以下特殊情况,单位可能仍需继续缴纳:1. 你属于长期病假或工伤休养人员;2. 你与单位签订了特殊协议,约定保留劳动关系;3. 你属于内部退养人员等特殊情况。 建议你首先核实自己的劳动关系状态。如果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仍在缴纳医保,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单位人事管理存在疏漏;2. 你符合特殊政策规定;3. 单位出于善意继续缴纳。 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如果确实属于单位失误,可能需要退还已缴纳的医保费用,或者协商处理方式。同时,也要及时为自己办理个人医保,确保医疗保障不中断。 总之,离岗多年后单位是否继续缴纳医保,需要根据你的具体劳动关系状态来判断。建议及时与单位沟通,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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