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需要法官判吗?

我和对方产生了纠纷,听说有冷静期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需不需要法官来判决呢?是自己就能决定有冷静期,还是必须经过法官判定才行?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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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静期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语境中,“冷静期”常见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离婚冷静期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调解冷静期等情况。 首先说离婚冷静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的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需要法官判决,只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就会自动适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可能会设置调解冷静期。比如在一些涉及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案件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调解冷静期,让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冷静思考、协商,以寻找更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调解冷静期是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决定和判断是否适用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冷静期都需要法官判,要根据具体涉及的法律情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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