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协议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去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在不太确定这个调解协议能不能算离婚。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有了法院的调解协议,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已经离婚了,之后还需不需要再去办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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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调解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等同于离婚的。这里需要先了解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的含义,它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署的协议。这份协议体现了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并且是经过法院认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并且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双方签收该调解书后,就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 与民政局的离婚证一样,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同样具有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一旦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就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了。而且,离婚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法院调解协议形成的调解书在双方签收后,是算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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