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在处理一些费用和事务时,不太清楚怎么界定哪些才算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比如公司招待客户的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的支出,这些算吗?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一下具体的范围和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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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目标而产生的各类行为和支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直接或者间接有助于企业开展业务、赚取利润的活动。 从费用支出角度来看,企业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只要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且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都可以认为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的费用,这是生产产品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活动,自然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再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员工通过劳动为企业创造价值,工资支出也是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所说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就是对“用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在税收扣除方面的一种法律界定。也就是说,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符合这一条件的支出从收入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一些具体的费用项目,像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表明业务招待费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但在税务处理上有一定的限制和标准。企业在判断一项支出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时,需要综合考虑支出的目的、性质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经营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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