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在常州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想了解下,在常州起诉离婚具体要到哪个地方去,是法院吗,还是有其他指定的机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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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州起诉离婚,通常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管辖法院的基本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指有权受理某个案件的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的住所地,通俗来讲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在常州某区,那么原告通常就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例如,如果被告户籍在常州市天宁区,那么原告就可以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常州起诉离婚,要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情况,然后找到对应的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法院或者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起诉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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