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房子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我老公他妈妈有一套房子,最近老人身体不太好。我就想了解下,要是婆婆不在了,我作为儿媳妇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呢?我在这个家里也尽心尽力照顾了,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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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关于儿媳妇是否对婆婆的房子有继承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这个法定继承顺序来看,儿媳妇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法定继承情形下,儿媳妇对婆婆的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指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如果儿媳妇的丈夫去世后,儿媳妇对婆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婆婆的生活起居、承担婆婆的医疗费用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妇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婆婆的房子。 另外,如果婆婆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儿媳妇,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时,儿媳妇就能够依据遗嘱继承婆婆的房子。 总之,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对婆婆房子的法定继承权,但存在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以及有遗嘱指定这两种特殊情况时,儿媳妇是可以获得婆婆房子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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