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过世了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但我有个兄弟之前已经过世了,我就想知道他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有继承权啊?是直接就没他那份了,还是有啥特殊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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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子女过世后本身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存在。当子女过世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已经消灭,也就不再具备继承遗产的主体资格。 不过,这里存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特殊情况。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子女先于父母去世,那么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则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虽然这里说的是受遗赠人,但转继承的原理在继承中同样适用。如果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没有放弃继承,那么他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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