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呢?
我签了一份拆除合同,对方拆除进度特别慢,而且拆除质量也不达标。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对方算违约吗?拆除合同违约是咋界定的呀?我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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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拆除合同是否违约,首先要明白违约的概念。违约就是合同中的一方不按照合同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拆除合同里,双方一般会约定拆除的范围、时间、质量标准、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拆除合同中,一方没有完成合同里规定的拆除工作,或者拆除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又或者拆除的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这些都可能构成违约。 比如说,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完成拆除工作,但拆除方用了两个月才完成,这就属于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再比如,合同要求拆除后场地要达到一定的平整标准,可拆除后场地坑洼不平,不符合标准,这也构成违约。 如果发现拆除合同的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加快拆除进度、重新进行拆除以达到质量标准等。如果对方不愿意解决问题,受损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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