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但对方不太愿意签字。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协议是不是必须要双方都签字才有效呢?要是对方一直不签字,这份协议是不是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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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确实必须双方签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从其性质来看,它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讲,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就是需要双方都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达成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离婚协议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利益,所以只有双方都在上面签字,才能表明双方都认可协议里的内容,这份协议才具有初步的成立基础。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明确要求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而签字就是确认双方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重要体现。也就是说,没有双方签字,就不能体现出是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另外,即便双方签了字,离婚协议也不是马上就生效。只有当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如果对方一直不签字,那么离婚协议就没有成立,双方也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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