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写好了离婚协议书。听说可以去公证,可我不太确定公证后这份协议书是不是就更有法律效力了。我想知道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公证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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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即便不公证,在满足法定条件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去公证会让它更具证明力。 首先,来解释一下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且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是有效的。 接下来,谈谈公证的作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其证明力会更强。在日后如果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更有力的证据使用,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其内容,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证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并不能决定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即使没有经过公证,只要符合上述生效条件,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公证只是为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了一种额外的保障。所以,离婚协议书去公证是有一定意义的,但不是使其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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