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登记是否需要携带房产证?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但还不确定怎么分割。我想知道去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时候,需不需要带上房产证?是必须要带,还是看具体情况?要是不带会不会影响离婚登记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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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登记通常情况下不是必须要带房产证。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房产证并不在协议离婚登记必须携带的材料范围内。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协议中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等相关处理,那么带上房产证是比较好的做法。因为房产证上有房产的位置、产权编号等重要信息,能帮助在离婚协议里准确清晰地写明房产归属、分割方式等内容。而且后续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时,也会用到房产证里的这些信息。 若夫妻双方已经就房产归属有了口头约定,并且不涉及在离婚协议中进行房产分割等情况,从协议离婚的程序本身来说,可能不需要特意携带房产证。但即便如此,以后要是办理房产相关事务的单独变更,还是可能会用到房产证。所以,为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即使在协议离婚时不涉及房产分割事务,也建议携带房产证。 总之,协议离婚登记本身一般不要求必须带房产证,但基于房产情况的不同,房产证在某些环节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商量好,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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