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是否意味着结案?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案子结束了,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变数,会不会又重新启动对我的追诉之类的。我想了解一下存疑不起诉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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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一种阶段性的结案,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彻底结案。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存疑不起诉的概念。存疑不起诉,也被叫做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它是指检察机关在经过补充侦查之后,发现证据仍然不充足,无法达到起诉的标准,于是决定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法院进行审判。简单来说,就是现有证据没办法确凿地证明犯罪嫌疑人犯了罪。这一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有明确规定,即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从当前的诉讼程序来看,存疑不起诉是有结案效果的。当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刑事诉讼在这一阶段就停止了。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暂时不会再因为这个案子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用再面临审判。这时候,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比如拘留、逮捕等,也会解除,扣押、冻结的财物等也会被返还。 然而,存疑不起诉并不意味着这个案子就彻底画上了句号。如果之后有了新的证据,并且这些新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人民检察院仍然可以重新启动起诉程序。也就是说,案子有可能会再次进入刑事诉讼流程。这是因为法律要保证既能避免无辜的人受到不恰当的追诉,也不能让真正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存疑不起诉在当下的程序中是一种结案状态,但存在因新证据而重启追诉的可能性。如果您遇到存疑不起诉的情况,建议关注案件后续动态,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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