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给了我一套房子,这房子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我和配偶的共有财产,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条件会影响房子的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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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父母明确只想把房子给自家孩子一个人,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双方父母都出钱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就按出资比例共有,当然夫妻之间有其他约定的就按约定来。 另外,要是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也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总之,关键在于父母出资时的意思表示以及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前者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后者明确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确定份额,就是按份共有。 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这里父母给房子,就是一种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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