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需要交钱吗?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一直不履行判决,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但我不太清楚,申请强制执行是不是要交钱啊?要是交的话,交多少,怎么交呢?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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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交钱,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申请人是不需要预先缴纳申请费的。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但该办法第二十条又明确,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也就是说,在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交钱。当执行完成后,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所以,从流程上看,申请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时没有缴费压力,费用最终由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承担,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的一种约束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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