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是否算到累计年限?
我之前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现在找到工作了,单位给交职工社保。我想知道,之前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的社保年限,能不能算到现在职工社保的累计年限里呢?这对我以后领取养老金啥的影响挺大的,所以特别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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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转为职工社保后,是算到累计年限里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基本概念。灵活就业社保是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的社会保险,一般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工社保则是用人单位为在职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累计年限通俗来讲,就是你参加社保的总时长,这个时长对于养老金的领取、医保的待遇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强调的是“累计缴费”,并没有区分是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还是职工身份缴费。也就是说,无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社保,还是以职工身份缴纳的社保,只要都是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对于医疗保险,很多地方的政策也是同样的原则。例如一些地区规定,参保人员在不同类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间转换参保关系,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所以,当你从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后,之前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年限是会计入累计年限的。不过,在办理转接手续时,你需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以确保缴费年限能够准确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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