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权力是否来自人民?
我一直不太明白机关的权力来源,平常看到机关有各种管理和决策的权力,这些权力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是本身就有的,还是有其他出处?我想知道机关权力是不是真的来自人民,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机关权力的确来自人民。这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在中国也不例外。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的基石。人民主权原则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组织。例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接触到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等,它们的权力并非自身所固有,而是由人民赋予的。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规定清晰地表明了机关权力的来源。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将部分权力委托给这些机关行使,以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和社会的有序发展。 从实际运行层面来讲,国家机关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开展的工作,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发展。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机关的权力行使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有权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和纠正。所以,机关权力来自人民是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现实依据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