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留下的房子孙子是否有继承权?

爷爷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爸爸还在世,家里人对这套房子的继承问题有分歧,不知道我作为孙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这套房子,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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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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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对于爷爷留下的房子孙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的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里能看出,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在一般的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爷爷的子女(也就是孙子的爸爸或者叔叔、姑姑等)还在世,孙子通常是没有直接的法定继承权的。 不过,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孙子的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爸爸的位置,继承原本属于爸爸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另外,还有遗嘱继承这种方式。如果爷爷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要把房子留给孙子,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孙子就能够依据遗嘱继承爷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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