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介绍进厂发生工伤该怎么办?


当通过中介介绍进厂后发生工伤,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明确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劳动关系就是你给谁干活,谁给你发工资,谁就是你的用人单位。一般通过中介进厂,若工资由工厂发放,工作由工厂管理,那工厂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所以确定好用人单位是后续处理工伤的关键。 接着是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确定你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你的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你伤残等级的重要步骤,关系到你能获得多少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是获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如果在整个过程中,你与中介或者用人单位就工伤问题产生了争议,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比如可以先与对方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