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是否还要履行义务?

我之前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一些情况被撤销了监护人资格。现在有人说我不用再管孩子的事了,但也有人说我还得继续履行一些义务。我就想弄清楚,按照民法典,我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到底还要不要履行义务呢?
展开 view-more
  • #监护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是否还要履行义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撤销,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监护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比如性侵害、出卖、虐待、遗弃被监护人等,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将其监护人资格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便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了,但如果该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依法负有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经济上的负担义务,那么这种义务并不会因为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消除。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父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因为长期虐待孩子而被法院撤销了监护人资格,但他原本就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在资格被撤销后,他依然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这是因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给付义务,与监护资格本身是相互独立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规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保障了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其在失去原监护人监护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它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不能因为监护人逃避了监护职责,就免除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依法负有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义务的监护人,仍然要继续履行这些义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