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没写租赁期限,现在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说不定期合同没啥效力。我不太懂,就想问问在民法典里,这种不定期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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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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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里,不定期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租赁的具体期限。这种合同的形成可能有多种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就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还有就是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这意味着,虽然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出租人来说,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要解除的话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承租人而言,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租赁物。所以,不能因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就认为它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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