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劳动局会管吗?


在我国,雇佣童工是一个被严格管控的问题,劳动局(现在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对这类情况进行管理。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童工。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也就是说,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工作,那就属于童工范畴。 其次,对于雇佣童工的行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有明确的处理办法。该规定第六条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当发现有雇佣童工的情况时,劳动局是会介入管理的。劳动局有职责和权力对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查处,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旦查实存在雇佣童工的现象,就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因此,雇佣童工的行为一定会受到劳动部门的监管和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