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了的不动产权证还有房产权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不动产权证抵押出去了,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之后我还算不算有这个房子的产权。我不清楚抵押不动产权证和房产权之间的关系,想知道我还有没有这房子的产权,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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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抵押了的不动产权证是否还有房产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不动产权证和房产权的概念。 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是对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的一种官方凭证。而房产权,也就是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当你将不动产权证进行抵押时,实际上是将房屋的某些权益作为担保向债权人提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获得了该房屋的抵押权。 然而,抵押权的设立并不意味着产权的转移。即使你把不动产权证抵押出去了,你仍然拥有房屋的产权。你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抵押期间,你有权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房屋。比如你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将房屋出租获得收益。 不过,产权的行使会受到一定限制。因为你已经将房屋进行了抵押,如果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你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时候,你的房屋可能会被处置,你的产权也就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抵押了不动产权证后,你仍然拥有房产权,但产权的行使是有条件和限制的。在抵押期间,你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以保障自己对房屋产权的完整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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