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不赡养老人怎样会构成犯罪吗?


在探讨不赡养老人在何种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赡养老人在法律上的定义和要求。赡养老人是指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对老年人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供养、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一般情况下,不赡养老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子女有能力赡养却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支付赡养费的判决,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扶养”包括赡养,“情节恶劣”通常指因遗弃行为导致老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老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严重后果。例如,子女将年迈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独自留在家里,长期不管不顾,导致老人身体状况恶化甚至死亡,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遗弃罪。 此外,如果子女不仅不赡养老人,还对老人实施虐待行为,如打骂、冻饿、限制人身自由等,情节恶劣的,还可能构成虐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之,不赡养老人不仅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这属于民事纠纷,但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虐待罪等刑事犯罪。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