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报刊上的内容是否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我有一些文章发表在报刊上,最近有人想把这些文章放到网络上传播。我不太清楚报刊上的内容是否也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约束,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报刊上的内容到底算不算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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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传播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通过网络让大家能在自己方便的时候去获取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享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报刊上的文章本身是具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拥有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报刊社在刊登文章时,如果没有与作者就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特别约定,那么作者仍然保留该文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就是说,他人若要将报刊上的文章放到网络上传播,需要获得作者的许可。如果未经许可就进行网络传播,就可能构成对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此外,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如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过,这种合理使用的范围是有限的,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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