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三年后还能获得工资赔偿吗?

我之前从一家公司辞职了,到现在已经三年时间。最近才想起在职时公司可能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向公司要求工资赔偿,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辞职三年后还能不能获得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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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赔偿”这个概念。工资赔偿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定的金额。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在我国,劳动争议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你知道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不过,该条法律也规定了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如果在这一年的时效期间内,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就你辞职三年这个情况来看,如果在这三年里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很可能已经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时效。超过仲裁时效后再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即便受理了,在对方以时效进行抗辩时,你的主张也很难得到支持。但如果存在上述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并且你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那么你还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工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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