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现在还有留置权吗?

我不太清楚现在公安的权力范围。我听说之前公安有留置权,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这样。我想了解一下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公安是否还具备留置权,希望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公安留置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公安机关目前没有留置权。下面从留置权的定义、公安权力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详细说明。 留置权在一般法律概念中,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过在公权力领域,留置权有不同的指向。 在过去,公安机关有留置盘问的权力。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年修正)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但2023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删除了留置盘问相关条款。 目前,留置权主要规定在监察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综上所述,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看,公安机关已没有留置权,留置权主要由监察机关在特定情况下行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