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代理的情形是否包括立遗嘱?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的事务,想立一份遗嘱。但我不太方便亲自去办理一 些手续,就想找个人帮我代理。我不太确定立遗嘱能不能适用代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适用代理的情形里包不包括立遗嘱。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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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代理指的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简单来说,就是你让别人替你去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产生的结果算在你头上。
然而,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适用代理。立遗嘱就属于不适用代理的情形。这是因为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以及安排相关事务的意思表示,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愿表达,要体现其自主、独立的意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立遗嘱就属于这种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来订立,不能让别人代替。如果有人以代理的方式订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无法保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可能会损害遗嘱人的权益以及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适用代理的情形不包括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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