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可以延长吗
我快要休产假了,想多休息一段时间陪陪宝宝。想知道在正常情况下,产假能不能延长呀?要是可以延长,具体有哪些条件和方式呢?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好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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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延长的。 首先,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意味着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产假会相应延长。 其次,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对产假也有不同的延长规定。新计生法实施后,取消了鼓励晚育条款,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目前多个省份已修改计生条例对产假进行延长,比如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在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广西产假达到148天;山西、山东等8地的产假增加至158天;福建女方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北京除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经所在单位同意,还能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最多可达7个月。 另外,如果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的天数是额外计算的,并不包含在原本的产假天数内。 总之,产假延长有多种情况,你可以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符合延长条件。 相关概念: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难产: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困难的情况。 生育多胞胎:一次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 生育奖励假:各地为鼓励生育,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额外给予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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