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之间间隔道路,还算邻里关系吗,《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与隔壁家之间隔了一条道路,平时交流也不多。最近因为一些事情和他们产生了矛盾,我不太确定这种隔着道路的情况,我们还算不算邻里关系。想了解在《民法典》里,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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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和邻居之间间隔道路是否还算邻里关系以及《民法典》对此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邻里关系的基本概念。邻里关系,简单来说,就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通俗点讲,就是住在附近的邻居们在日常生活中相互之间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里的“相邻权利人”并没有严格要求邻居之间必须紧密相连,没有间隔。即使两家之间隔着一条道路,只要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情况,就依然构成邻里关系。 比如说,虽然有道路间隔,但出行时需要共用这条道路,或者在排水、采光等方面存在相互影响的情况,那么这种关系就受到《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约束。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是否构成邻里关系,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相邻不动产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单纯看物理上是否直接相邻。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多种具体的相邻关系,如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第二百九十条),相邻通行关系(第二百九十一条),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第二百九十二条)等。如果和间隔道路的邻居在这些方面存在纠纷或需要相互配合,那么就属于邻里关系的范畴,双方都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和邻居之间间隔道路依然可能构成邻里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应当遵循《民法典》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的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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