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承认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生活多年,还办了婚礼,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国家承不承认我们这种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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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承认是分阶段来看的。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就是指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的事实婚姻,国家是承认其法律效力的,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和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是一样的。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都适用婚姻相关的法律规定。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从这个时间之后,国家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按份共有处理,而不是像婚姻关系那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没有法定的继承权等。 所以,如果你想让自己的婚姻关系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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