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欠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在判断超市欠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超市欠款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合同诈骗。如果超市在与你签订供货合同的时候,有真实的经营意图,只是因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货款,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合同诈骗,而属于一般的合同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规定,要求超市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赔偿损失等。 然而,如果超市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超市老板明知超市已经资不抵债,没有偿还能力,仍然与你签订供货合同,拿到货物后低价抛售或者直接卷款跑路,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来处理。 在判断超市欠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时,你可以从超市签订合同的动机、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如果自己无法判断,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