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我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我怀疑是高利贷。我想知道这种放高利贷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我该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放高利贷,又怎么确定他这种行为有没有构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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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高利贷和非法经营罪的概念。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一般利息会远高于正常的市场借贷利率。而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高利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同时,《意见》中还对“情节严重”等标准做了规定,例如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如果放高利贷的行为达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只是偶尔的、针对特定对象的高利息借贷,一般不构成此罪。所以判断高利贷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综合考虑放贷的频率、对象范围、获利情况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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