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中村改造土地需要征收吗?

我家在城中村,最近听说要进行改造。我不太清楚在改造过程中,土地是不是一定要被征收。想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会被征收,什么情况不会被征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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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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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是否需要征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城中村土地的性质。一般而言,城中村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国有土地,其所有权本身就属于国家,在进行改造时,通常不存在土地征收的问题,而是涉及到土地的重新规划和利用。例如在城市中一些已经完成土地国有化的城中村区域,改造主要是对地上建筑物的拆除、重建等工作。 然而,集体土地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当进行城中村改造时,如果改造方案涉及到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以满足城市建设、公共利益等需求,那么就需要进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在城中村改造中,如果符合上述公共利益的情形,就会进行土地征收。而且土地征收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发布征收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听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只有经过合法程序,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征收集体土地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述,城中村改造时,国有土地一般无需征收,而集体土地在符合公共利益且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会被征收,同时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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